“我县的猪肉经过产地检疫、入场查证验物、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后,才能流向市场,凡盖有动检部门蓝色检疫合格验讫印章的猪肉,是经过严格检验的,市民可放心食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肖登富告诉记者,随着春节临近,为了让市民在节日期间能够吃上放心肉,自2010年12月22日开始,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兵分江、东、浦三路,在全县范围开展以“规范肉食品市场、保节日消费安全”为主题的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目前,该项整治行动正在全县范围内紧锣密鼓地进行。
春节将至,我县的猪肉上市量每天在3000头以上,而肉品安全卫生问题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为此,县畜牧兽医部门高度重视,及时抽派12名动物防疫监督执法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对乡镇农贸市场、定点屠宰场、冻库及城区开州大市场、金开市场、永先农贸市场、新世纪超市、捷克论坛
、重百超市经营的动物产品卫生质量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肉食品质量、产区卫生、检疫检验情况及屠宰加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等。全县213名驻厂检疫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做到不放过一头一只病害畜禽及其肉品进入流通消费环节,保证屠宰后的畜禽100%经产品检疫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并组织召开检疫人员、经营业主参加的座谈会,要求屠宰场业主搞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严格执行“以销定宰”制度;超市和经营户要规范进货渠道并主动将检疫证明张贴或悬挂于显眼位置,便于消费者查询。同时要求驻场检疫人员坚守岗位,严格按照检疫程序实施检疫,严把生猪入场关、屠宰同步检疫关和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关,保障市民能吃上“放心肉”。
据了解,我县开展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以来,已检查集贸市场、牲畜交易市场41处,动物产品冻库11个,畜禽屠宰场23家,检疫生猪10489头、家禽56738只、猪肉胴体1854头、边油540公斤、牛羊和家禽产品3480公斤。从检查情况看,生猪定点屠宰场均能凭检疫证明和免疫标识进猪,屠宰加工工艺也都符合规范。农贸市场、超市经营的肉食品都有合法的畜禽产品检疫证明和检疫验讫印章、标识,没有病害肉、未检肉、注水肉及药残超标的“问题肉”上市销售。
县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畜禽产品检疫证章及相关手续齐全,质量安全让人放心。节日期间,他们还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巡查和驻厂监督,坚决杜绝不合格畜产品上市,以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节日期间肉食品安全。
(特约记者:唐 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