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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厦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实行浮动制
发布时间:2011-06-30 | 信息来源:海峡导报
  下月起,厦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将实行浮动制。这意味着,安全生产抓得好、职工工伤事故少的单位,今后可以少缴交工伤保险费;而安全事故多、职工工伤多的单位,将缴交更多的工伤保险费用。
  
  昨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2011年社保年度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记者了解到,此次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浮动调整的范围如下:
  
  在2009年1月-2010年12月两个年度内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按“五保合一”正常缴费,且符合“2009年1月-2010年12月两个年度内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规定的,也可参加此次费率浮动调整。不过,按相关文件规定,以建设工程项目参保的部分单独统计,不计入参保单位本次费率浮动统计的指标范围。
  
  此外,缴纳工伤保险费未满两年的参保单位,不参加本次费率浮动。
  
  据介绍,经考核,此次厦门市符合参加费率浮动条件的单位,一共有10199家。其中,缴费费率将上浮的单位有491家;安全生产抓得好、事故少,缴费费率将得到下调的单位有9134家;维持费率不变的单位为574家。
  
  对此,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处长潘贵泉表示,由于此次费率下调的单位接近九成,因此经估算,2011-2012社保年度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执行,全年预计将少征工伤保险费超过3000万元,即可为参保企业减负3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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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法》下周启动宣传周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人社局获悉,今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将开始实施。为帮助群众悉知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引导用人单位自觉履行社会保险法律义务,厦门将于7月4日上午9:00启动《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
  
  据介绍,此次《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将在全市各区同时举行。其中,主会场设在长青路191号市劳动力市场一楼门口;各区分会场具体如下:
  
  思明区:中山路华联商厦门口;
  
  湖里区:SM一期广场后廊道(露台停车场旁);
  
  集美区:集美杏滨路人力资源大厦二楼;
  
  海沧区:海沧新阳商业中心捷克论坛 前;
  
  同安区:同新路工人文化宫门口;
  
  翔安区:翔安人力资源大厦门口。
  
  届时,市民、企业人员可前往各现场点咨询,并免费领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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