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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广场易初莲花超市 食品内惊现虫子“干尸”
发布时间:2009-02-18 |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
    昨日,三水市民李小姐向本报反映,其在三水广场易初莲花超市购买了一包“旺财嘉应子”后,发现内有一条虫子“干尸”, 区卫生监督所证实该虫子来自食品内,其后李小姐身体出现不适,并在与超市负责人协商过程中连番呕吐多次,但超市相关负责人却坚称“虫子出现包装内有多种可能”而拒绝道歉。一气之下,当事人提出500元赔偿的要求更遭到拒绝。 

    李小姐称,1月23日,她在三水广场易初莲花超市购买了一包“旺财嘉应子”。2月1日上午10时30分许,她发现其中一颗嘉应子上面附着一条已经被腌制过的死虫。当日中午12时许,李小姐感到肚子不舒服,就到易初莲花超市服务台反映情况,而在此过程中李小姐两次出现呕吐,但超市工作人员不但不理她,还称“今年已经卖出几千包都没事,李小姐是在故意找事。” 

    卫生监督所: 

    证实该虫子来自食品内 

    李小姐带着该食品找到区卫生监督所投诉。记者在李小姐出具的一份卫生监督所的执法文书上看到:“三水区卫生局卫生监督员李月萍、李家坚在投诉人的陪同下,对投诉人在三水广场易初莲花超市购买的‘旺财嘉应子’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食品外包装已开封,每颗嘉应子有塑料袋独立包装,其中一颗嘉应子的独立包装已打开,嘉应子上面附着一条死虫,食品的制造商是普宁市爵味食品有限公司。 

    其后,李小姐带着该文书再次找到超市,同时提出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500元,但没有结果。5天后,李小姐才接到厂家三水销售部负责人李小姐打来电话表示道歉。同一日,易初莲花超市也打来电话,表示将处理当天的主管,承认虫子来自该食品内,并承诺将登门道歉,但拒绝赔偿500元。 

    超市: 

    食品出现虫子“另有原因” 

    昨天下午,记者陪李小姐到三水广场易初莲花超市,商场相关负责人潘志威经理反复强调,该食品外包装已开封,开封后就会有各种可能。当事人所投诉的 “旺财嘉应子”生产厂家有食品卫生证及营业执照,这件事跟超市没有关系,该超市只负责协助消费者联系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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