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丢了手机往往自认倒霉,但西安长安区的一家商场在频频被盗后想出了一个“高招”,打出告示要重金悬赏缉拿盗贼。
记者:“在长安区的长安广场,这家手机卖场贴出的重金悬赏的告示是吸引了众多人的目光。”
记者注意到,这则悬赏吸引人的原因不仅是奖金高达千元,而且上面还附有清晰的视频监控截图。卖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悬赏缉贼”的起因发生在3月16号晚上。当时一名身穿棕色夹克的中年男子提出要购买一部高档手机。看到这名男子购买欲望很强烈,当班的小张就从柜台里拿出了一部价值近四千元的手机递给他。紧接着,令他们意想不到的事情就发生了。
西安市长安区华泽手机卖场工作人员:“我当时低下头给那两个女的把卡办完以后,他把机子放到跟前说一会儿来拿。当时接了一个电话,接了以后就走了。接了电话之后几分钟,我就觉得不对劲,我想着真机充电的地方都能插进去,连了以后插不进去,一看才知道是假的。”
由于手机卖场里刚刚安装了监控设备,所以事发的整个过程全部被记录下来。监控录像显示,这名男子在销售人员不注意的情况下,一只手以极快的速度将真手机放进自己的口袋,另一只手迅速从身上掏出了相同外观的手机模具。得手后,他佯装打电话留下模具手机逃离现场。
西安市长安区华泽手机卖场经理:“从去年下半年以来,我们的四个卖场,连续丢手机,被倒换手机已经有十部,价值两三万元。损失太大了,我们也没有办法。而且为了以后再出现这样的事情,包括也想给同行提个醒,都要注意这样的事情。所以我们先自救。”
商场所说的自救措施,就是把这张印有犯罪嫌疑人影像的监控截图贴在商场门口。没想到的是,这个带有截图的悬赏告示刚一张贴就引起市民的争议。
附近群众:“我觉得不应该。”
附近群众:“我感觉还是可以。”
附近群众:“我觉得不合适吧,我觉着这个摄像(截图)应该由公安机关来公布,不应该由他们自己决定放在这里,这应该侵犯了小偷的肖像权吧!”
附近群众:“那当然好了,他犯法犯罪就有个警惕(告)么,全社会都动员起来逮他。叫他犯罪的嚣张气焰就得到惩罚。”
面对一个“悬赏缉贼”的告示,不同的人观点可谓是针锋相对。那么,这样的做法是否侵权呢?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冯俊杰:“侵犯肖像权从法律上来说有一个前提,就是说是否以盈利为目的,那么从这件事来说,他(商场)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一些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悬赏缉贼”或“悬赏缉凶”虽然不会造成民事上的侵权,但合法性一直是备受争论的话题。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冯俊杰:“悬赏是公安机关侦破的一种手段,它是行使刑事侦察权的一个范畴,作为商场他是一个民事主体,这种做法有一种代公安机关行使侦察权的(嫌疑)。”
目前,这家手机卖场已经向警方报案,他们表示一旦得到犯罪嫌疑人线索会及时通报给警方协助他们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