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论坛

 
 

家乐福挟持人质案追踪:一伤者索赔17万
发布时间:2009-05-14 | 信息来源:云南网
    备受社会关注的昆明家乐福龙泉店挟持人质案中,歹徒挥刀先后砍伤4名购物市民,警察赶到现场后与歹徒对峙4个多小时后,当场击毙歹徒。  

  昨日,昆明五华法院西站法庭开庭审理家乐福人质挟持事件引发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被歹徒砍伤左上肢的顾客谢国梅以没有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将昆明市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和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龙泉店一起告到法院,索赔经济损失17万余元。  

  由于控辩双方就“家乐福保安是否尽到安保职责、超市安保工作是否到位”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本案并没有当庭宣判。  

  事件回放  

  去年11月29日上午9点37分,一男子手持匕首闯入家乐福龙泉店,持刀刺伤两名顾客及1名促销员,随后将一名赶赴现场救治伤者的120急救医护人员挟持。  

  接报后,昆明市公安机关赶赴现场开展解救人质的相关工作。警方一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耐心劝导和说服。同时,兵分多路开展调查走访工作,获知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情况。  

  13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扬言在短时间内见不到其女友就要杀害人质,并有伤害人质的举动,为确保人质安全,警方果断处置,将犯罪嫌疑人当场击毙。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名叫陆志文,现年39岁,此前曾有犯罪前科。  

  争议焦点  

  庭审中,控辩两方就原告进家乐福超市购物遭到伤害,超市安全保障工作是否做到位以及原告损伤后果是否应该由被告承担全部赔偿等焦点进行了辩论。  

  家乐福是否应承担全部赔偿  

  控方:医药费没了被迫出院  

  昨日下午2时左右,谢国梅提前来到法庭。提起人质事件,她声泪俱下。谢国梅说:“那次事件,对我的伤害太大了。我的左上肢肌肉萎缩,至今都还没有完全好。”法庭上,她向法庭出示了一份司法鉴定:达到七级伤残,需要后期治疗费4000元。  

  “我被送到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医生就说家乐福不愿再支付医疗费了,要交钱后才能继续住院治疗。没有办法,我只能出院。但我的病并没完全好,又找了医院治疗,花了5600多元。”谢国梅说,之后她自己出钱,委托鉴定机构对她的伤情进行鉴定。于是,谢国梅决定将家乐福告到法院,索赔经济损失17万余元。  

  辩方:院方告知伤者可以出院  

  庭审中,家乐福的代理人认为,这起事件是第三者造成的刑事案件,对家乐福也产生影响,家乐福也是受害者,原告的伤是歹徒行凶行为造成的,要求家乐福承担责任,没有法律依据。案发后,家乐福及时拨打120、110,并将伤者送往医院,为所有伤者垫付了30余万元医疗费,家乐福为谢国梅支付了5万余元医疗费,并放弃了要求原告返还医疗费的请求。家乐福作为经营者,已经尽到相关法律责任,不应该再承担任何责任。  

  家乐福代理人说,伤者送到医院治疗后,他们的工作人员一直在医院了解情况,得知伤者都可以出院了,在这种情况下,谢国梅才出院的。对于原告出示的司法鉴定报告,家乐福方面建议法院对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给予考虑,一般情况下,这种鉴定由公安机关委托鉴定。  

  超市安保工作是否到位  

  控方:持刀歹徒竟能进超市  

  谢国梅的代理人认为:家乐福没有尽到合理安全措施,事件发生后,也没有尽到相关安全措施,在歹徒砍伤两人后,保安还是没有到场,无法保障购物者生命财产安全。歹徒使用的刀具就是超市卖场里的刀具,超市对刀具没有尽到相关保管措施。  

  由于歹徒已经被击毙,无法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只能由家乐福超市赔偿。家乐福没有按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也是混乱的。如果保安及时赶到,歹徒不可能再伤到其他人员;没有设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连歹徒什么时间进入卖场,如何进入的,超市都没搞清楚;超市的摄像头犹如一个摆设,没有人进行监控,至今超市方都没有搞清楚歹徒是如何行凶的。还有就是超市的刀具随意摆着卖,顾客的安全如何进行保障呢。  

  辩方:无权对顾客进行安检  

  家乐福的代理人则认为:原告谢国梅所受到的伤害,是歹徒行凶所致的,这是个突发性刑事案件,家乐福无法预见,家乐福没有任何过错。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对每个消费者进入超市前,要进行安检。对于歹徒的刀具来源问题,公安机关都没有认定刀具是来自家乐福超市。作为家乐福超市,已经履行安全义务,配备了保安、便衣人员,在目前状态下,超市无法对每个顾客进行安检。  

  “事发监控录像是被公安机关调走了,超市保安发现人质事件后,及时打了110报警电话。我们促销员已经被歹徒劫持,所以保安人员不能轻举妄动制伏歹徒,只好打电话报警。”代理人说,如果人质事件发生在公共场所呢,又应该由谁来对受害者埋单呢?呼吁政府部门应该设立救助机构,这件事只不过是发生在家乐福超市里,所以家乐福才坐在被告席上。原告的伤害如果是超市本身的设施导致的,超市承担责任毫无怨言。  
积分查询 捷克论坛 卡查询 捷克论坛 卡管理章程 法律声明 客户服务廉政举报 切换至「电脑版」
Copyright © 2006-2020 捷克论坛-捷克论坛(JKF)热门内容导航,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号  消费者服务热线:4000601933 闽ICP备05003392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 35010202000593